項目監理機構安全監理實施程序
1、 項目監理機構明確安全監理人員,建立安全監理管理小組。
2、 結合工程項目實際情況,編制安全監理責任制度,明確崗位職責。
3、 編制安全監理方案,編制安全監理措施,明確安全監理目標。
4、 規范化地開展安全監理工作。
4.1、施工準備階段安全監理工作
4.1.1、協助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工程項目施工安全協議書;
4.1.2、審查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單位資質;
4.1.3、審查特種作業(電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機械工、塔吊機及指揮人員)人員資格;
4.1.4、督促施工承包單位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1.5、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施工承包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高危作業施工及應急搶險方案;
4.1.6、督促施工承包單位做好逐級安全交底工作。
4.2、施工階段安全監理工作
4.2.1、督促施工承包單位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制止違章施工作業。
4.2.2、結合巡視、平行檢查,檢查現場施工臨時用電、高處作業、機械施用執行強制性標準情況。
4.2.3、對于基坑支護與降水、深基坑土方開挖、模板支架、其中吊裝、腳手架等高危作業進行巡視,每天不少于一次。
4.2.4、督促施工承包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參加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檢查。
4.3、安全監理證明文件
4.3.1、監理規劃中應有安全監理內容、安全監理方案、安全監理措施和安全監理制度。
4.3.2、監理細則中應有具體措施,專業性較強、技術復雜、較危險的工程應單獨編制監理細則。
4.3.3、對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對照強制性標準審核有明確的審核意見。
4.3.4、實施監理巡查有記錄,實施現場跟班監督有旁站記錄。
4.3.5、發現施工承包單位嚴重違規施工和安全隱患、應當發出監理工程師通知單、施工承包單位整改完畢恢復單,并檢查結果,簽署意見。
4.3.6、情況嚴重的,由總監下達工程暫停令并報告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單位拒不整改的應及時書面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監部門報告。
4.3.7、安全監理員應在監理日記中記錄當天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安全監理工作情況,記錄發現和處理的安全施工問題??偙O應定期審閱并簽署意見(安全監理臺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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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項目監理機構安全監理實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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